中国-部分地区海事局公布了渤海及以东海域的新航路
为加强渤海及以东海域的海上安全和船舶航行监管,天津海事局、辽宁海事局、河北海事局和山东海事局共同发布了27条重要航路。
这些指定航路于2023年12月18日起生效,旨在保障海上交通,为在该地区运营的船舶建立结构化的航行框架。有关新航路的详情,请参阅中国保赔业务通讯代理力保海事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发布的通告:SPI231201。
在枢纽航线中,城山角至老铁山航道(4号)和城山角至长山航道(5号)是通往渤海的重要出入口。它们最初由山东省海事局于2021年公布,与最新公布的航路一致。商用船舶应优先考虑这些航路,而渔船则应尽量避免在这些航道内作业。
海事局提供了渤海及以东海域27条主要公共航道的全面概况。这些双向的航路可以分为双向干线、双向支线和建议航路。海事局强调这些航路是受保护的公共交通资源,不是专门为特定单位或个人指定的。
航线上的转弯点仅作为位置和方向指示,不作为船舶航行的建议。坐标依据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相当于WGS-84。尽管航线宽度是理论数值,仍建议船舶利用航线,在中心线的右侧航行,并根据船舶特点和航海图信息规划航线。
船舶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规则,并在各种情况下保持谨慎,包括进出航路和穿越密集航行的水域。这些航路只是向船舶推荐航道,并不免除船长和船员保证航行安全的责任。
航线的任何修改将由海事局单独宣布,以确保与港口建设、海上交通安全或其他要求保持一致。
会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应联系防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