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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s Prevention 04 Sep, 2025

MARPOL 附件1修正案在2024年7月生效

Marcus Winchester
Marcus Winchester
Loss Prevention Officer

西英提醒各位会员,《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附则1的新监管要求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附则1第9章新增了第43A条,规定在北极水域燃油使用和运输的特殊要求。 

为了尽量减少北极地区油污染的风险,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了在北极水域禁止使用和运输重燃料油(HFO)。

根据《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附则1第43.1.2条的规定,以下燃料将不再被允许使用,包括:

1.在15°C时密度高于900 kg/m³的原油;

2.在15°C时密度高于900 kg/m³或在50°C时运动粘度高于180 mm²/s的非原油类油品;

3.沥青、焦油及其乳胶。

执行海上安全保障任务的船舶、参与搜救行动以及专门用于溢油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船舶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些临时豁免,适用于特定类型的船舶。 

沿北极水域拥有海岸线的沿海国,可以对悬挂本国国旗在其主权或管辖水域内航行的船舶暂时豁免上述要求。这一临时豁免的有效期将持续至2029年7月1日,届时不再适用。

符合《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1第12A条(燃油舱保护)和/或《极地规则》第二部分A章第1章规定的船舶,将在2029年7月1日或之后纳入这一监管要求。

作为MEPC.329(76)号决议组成部分的法规全文已收录于此处。